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黄金投资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滨河大道北深业泰然大厦4B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戴文珠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路千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3168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戴文珠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6-04 2021-06-30
    2

    周春燕与上海路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6民初38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周春燕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1-03-25 2021-05-07
    3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槟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1538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4-30 2019-12-25
    4

    叶荣贵与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泛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414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叶荣贵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5-08-18 2018-12-18
    5

    熊百通与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3)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256-1258、1260-1261、126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刘志斌
    樊呈学
    熊百通
    熊遵艳
    田建容
    范智惠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3-11-01 2018-12-30
    6

    罗少鸿与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3)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253、1264-126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余奕汉
    吴军
    吴大勇
    罗少鸿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3-10-31 2018-12-30
    7

    02陈冰洁与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00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陈冰洁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3-08-13 2018-12-30
    8

    陈冰洁与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3)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36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陈冰洁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3-07-03 2018-12-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民终7003号传票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民终700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告(2021)粤03民终7003号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沙媚、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你作为被上诉人。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本院定于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十二审判庭依法审理本案,合议庭成员:梁媛、刘向军、徐雪莹。书记员:赖启彤。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九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1-09-10
    2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四公告上诉状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四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沙媚 被告- 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四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媚与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沙媚不服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1.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即: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上诉人损失投入资金372388元及利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2.由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本公告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12-11
    3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三公告上诉状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沙媚 被告- 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三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媚与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1.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十日(本公告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12-10
    4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公告上诉状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沙媚 被告- 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媚与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1.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本公告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12-07
    5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二公告上诉状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二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沙媚 被告- 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二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媚与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1.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上诉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本公告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12-07
    6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一公告上诉状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一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沙媚 被告- 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4民初53476号之一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媚与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沙媚赔偿损失186194元;二、驳回原告沙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885.8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沙媚负担3442.91元,被告深圳市恒金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442.9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公告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0-11-2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