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酷视电子

    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金山村华创动漫产业园B28号第四层厂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田勇、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民终16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田勇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16 2020-09-30
    2

    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王海峰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3执异157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09-10 2020-11-10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113执49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8-08-10
    2 (2017)粤0113民初72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 - 2018-04-0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13执异157号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3执异157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 当事人- 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纠纷一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执异157号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王海峰: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0113执4990号,简称:4990号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追加王海峰、李欢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追加王海峰、李欢为(2018)粤0113执4990号案的被执行人;二、王海峰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在30万元限额内对本院(2017)粤0113民初7219号民事判决书中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三、李欢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在20万元限额内对本院(2017)粤0113民初7219号民事判决书中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定即生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535800992020-09-2421:56:48:130(2020)粤0113执异157号广州市酷视电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励峰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送达,生效,有限公司1153528 收起

    ... 展开
    2020-09-2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