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台路综执罚决字〔2019〕第00086号 | 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路综执罚决字〔2019〕第00086号被处罚人:台州嘉淳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DTAF896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商业二街460号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被处罚人台州嘉淳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本机关于2019年3月21日依法予以立案,指派执法人员黄宇、祝文苑承办。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调取相关书证等,对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2019年3月21日,本机关责令被处罚人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3月28日,本机关责令被处罚人限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9年4月10日依法向被处罚人送达了台路综执罚先告字〔2019〕第0010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被处罚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经查,被处罚人台州嘉淳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为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商业街出让地块二建设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该工程于2019年3月初开始施工后,被处罚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也没有对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进行监管,任由桩基工程施工单位(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将桩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泥浆)交由袁新根等个人外运倾倒。2019年3月20日开始至21日,袁新根等个人将上述部分建筑垃圾运输至温岭市滨海镇东片新村东南侧高桥桔场一空地倾倒,至案发时共运输倾倒上述建筑垃圾约120立方米。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001201910013号),路桥金清镇商业街出让地块二用地范围图,尹剑锋的询问笔录,证实了被处罚人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为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商业街出让地块二建设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2.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证实了上述工地现场施工情况、建筑垃圾(泥浆)产生储存情况,以及运输车辆装载建筑垃圾等情况。3.管灵荣的询问笔录、袁新根的询问笔录,证实了在该项目工程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情况下,桩基工程施工单位(河南盛宇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将工地内的建筑垃圾(泥浆)交由袁新根等个人外运倾倒,共约120立方米,被处罚人对此没有进行监管和制止。4.尹剑锋的询问笔 收起
...
展开
|
2019-04-11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