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 新 )应急罚〔 2019 〕202号 | 新郑市安监局 |
河南汇通甲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
2020-01-14 | 详情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