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陈雨通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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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人-富阳支点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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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富阳众信担保有限公司与浙江申久建设有限公司、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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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当事人-富阳众信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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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 | 追偿权纠纷 |
被告- 浙江申久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 富阳众信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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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3-16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2)浙0111民初10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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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胡洪明 被告- 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 金克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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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葛溪村丫山坞1号):本院受理原告胡洪明诉被告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金克庭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代偿款2315948.33元;2、判令被告金克庭承担原告不能向被告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追偿部分的七分之一的担保还款责任即支付原告保证代偿款330849.76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新登法庭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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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
| 2 |
(2022)浙0111民初10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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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0111民初1099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胡洪明 被告- 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 金克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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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葛溪村丫山坞1号):本院受理原告胡洪明诉被告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金克庭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代偿款2315948.33元;2、判令被告金克庭承担原告不能向被告杭州申久物流有限公司追偿部分的七分之一的担保还款责任即支付原告保证代偿款330849.76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新登法庭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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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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