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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翌航

    宁波翌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8#、19#厂房(数字经济产业园内)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马某、文某等与陈某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民初4361号 合同纠纷

    原告-马某
    文某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06 2021-07-12
    2

    宁波杭州湾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翌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文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282民初11710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杭州湾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0-01-02 2020-01-0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民初8708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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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870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马小磊 文雪枚 被告- 宁波翌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陈文峰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8708号陈文峰、宁波翌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马小磊、文雪枚与被告陈文峰、宁波翌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9民初870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一欠款18794元整;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二欠款18794元整;合计金额37588元整。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大浪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联系人:吴嘉雯联系电话:0755-2105039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 展开
    2021-07-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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