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凯马汽车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东环路588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8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8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民辖终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7-02 2021-08-31
    2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阜阳市隆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鲁0783执保1481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保全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寿光市人民法院 2021-05-24 2021-06-30
    3

    边青与薛新江、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冀0902民初7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薛新江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边青
    收起

    ... 展开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05-13 2021-05-31
    4

    薛新江、边青、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冀0902执保149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薛新江
    边青
    收起

    ... 展开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15 2021-04-25
    5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鲁07民辖终10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12 2021-05-17
    6

    薛新江、边青、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冀0902执保113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薛新江
    边青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3-24
    7

    李吉换与新乡市锐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703民初5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李吉换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2021-03-08 2021-05-12
    8

    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凯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02民初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02 2021-07-09
    9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友谊信通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111民初64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友谊信通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1-02-23 2021-02-26
    10

    唐山市丰南区正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李军管辖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冀02民辖终3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唐山市丰南区正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李军管辖
    收起

    ... 展开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0-12-1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冀06民再29号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诉刘辉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冀06民再2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 保定昌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保定昌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刘辉及你方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冀06民再29号民事判决书,你方自发出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刚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 一、撤销本院(2016)冀06民终1159号民事判决和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初字第635号民事判决;二、再审被申请人刘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两辆凯马牌轻型普通货车退还再审申请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三、再审申请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再审被申请人刘辉购车款95600元;四、驳回再审被申请人刘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7040元,由再审申请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760元,再审被申请人刘辉负担52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36元,由再审申请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759元,再审被申请人刘辉负担5277元。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段超 联系电话: 收起

    ... 展开
    2019-01-0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