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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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袁祖文与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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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302执恢1801号之一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袁祖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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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2021-02-02 | 2021-07-15 |
2 |
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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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3执118号之二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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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1-03-19 |
3 |
魏勇,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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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903执保409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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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25 | 2020-12-31 |
4 |
魏勇,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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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903财保253号 | - |
当事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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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5-11 |
5 |
申请执行人袁祖文与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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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302执恢36号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袁祖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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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2020-12-08 | 2021-02-05 |
6 |
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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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民撤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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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03 | 2020-12-31 |
7 |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先慧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2020)11207李先慧诉华塑控股、山东华塑民间借贷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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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01民终112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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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3 | 2021-01-30 |
8 |
申请执行人袁祖文与被执行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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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302执异131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异议人-中谋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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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2020-11-06 | 2020-12-04 |
9 |
申请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充华塑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纠纷其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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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302财保205号 | 公司增资纠纷 |
申请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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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1-02-05 |
10 |
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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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执复219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保全人-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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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10 | 2020-12-1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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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川0107民初9235号原告刘壮成诉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公司决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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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9235号 | 公司决议纠纷 |
原告- 刘壮成 当事人- 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 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 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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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9235号原告刘壮成诉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上诉状。上诉如下:一、请求撤销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0107民初9235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判决,并依法改判,即1、确认被上诉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7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刘壮成不再担任下属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决议有效(下属机构特指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2、被上诉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协助上诉人办理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3、被上诉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诉人赔偿损失129000元(暂从2007年11月计算至2018年7月,按每年1000元进行计算;2018年8月至办理变更、清算、注销手续完毕之日按每月5000元计算);4、请求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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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
2 |
(2018)川0107民初9235号原告刘壮成与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公司决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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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9235号 | 公司决议纠纷 |
原告- 刘壮成 当事人- 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 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 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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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9235号原告刘壮成与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7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中“刘壮成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之职”的决议有效;二、驳回原告刘壮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2880元,由原告刘壮成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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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
3 |
(2018)川0107民初9235号原告刘壮成诉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公司决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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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9235号 | 公司决议纠纷 |
原告- 刘壮成 当事人- 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 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 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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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9235号原告刘壮成诉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确认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7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中有关刘壮成辞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之职,不再担任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有效.2、请求判令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协助原告办理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3、请求判令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助第三人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办理四川天歌物业有限公司、上海同人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天歌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清算、注销手续.4、请求判令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29000元(暂从2007年11月计算至2018年7月,按每月1000元进行计算;2018年8月至办理变更、清算、注销手续完毕之日按每月5000元进行计算)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即2019年2月25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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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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