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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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钰、XX租车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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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7263号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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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5 | 2021-10-09 |
2 |
吕远来、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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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7575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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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10-09 |
3 |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杨彪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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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6330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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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10-09 |
4 |
林建雄、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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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6342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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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10-09 |
5 |
江祖山、XX租车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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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7578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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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10-09 |
6 |
陈品全、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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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7583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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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10-09 |
7 |
雷高强、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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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6538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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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0 | 2021-10-09 |
8 |
李盛友、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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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9347号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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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20 | 2021-10-09 |
9 |
杨冬、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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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6324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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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12 | 2021-10-09 |
10 |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叶富林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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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206民初6321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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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8-12 | 2021-10-0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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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9民初536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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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5366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钟伟菁 被告-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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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5366号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钟伟菁与被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29日16时45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七楼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本公告于2021年7月7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联系人:陈曼菲联系电话:0755-210504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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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
2 |
(2019)粤0304民初1894号判决公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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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894号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肖钦旺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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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1894号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被告肖钦旺、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民初18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赔偿2000元。二、被告肖钦旺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赔偿143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43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18年3月2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44元、保全费1255.97元(原告己预交),由被告肖钦旺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市福田区外网系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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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2 |
3 |
原告郭林生诉被告杨赟、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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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21民初924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郭林生 被告- 杨赟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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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赟、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林生与被告杨赟、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郭林生要求判令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共计205628.13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县人民法院2020年4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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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
4 |
(2019)川0124民初4626号原告蒋元红、唐文根、代昌轩与被告廖贞强、四川省彭州市捷安贸易有限公司、何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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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24民初4626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代昌轩 蒋元红 唐文根 被告- 廖贞强 四川省彭州市捷安贸易有限公司 何毅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 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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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124民初4626号原告蒋元红、唐文根、代昌轩与被告廖贞强、四川省彭州市捷安贸易有限公司、何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以上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合计40万元;2、本案涉及的一切讼用、律师费用均有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犀浦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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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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