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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安时代

    深圳市小安时代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2栋A2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3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99

    法律诉讼133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石磊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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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368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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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30
    2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德滨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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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44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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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30
    3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杨春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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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091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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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30
    4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增文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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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085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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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30
    5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陆怡文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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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568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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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8-30
    6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黄正春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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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143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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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30
    7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张胜喜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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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144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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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30
    8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段光雄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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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10131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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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30
    9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谭松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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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40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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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05 2021-08-30
    10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王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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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71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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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8-30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粤0305民初18210号 竞业限制纠纷

    原告-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黄彧睿 深圳市伯曼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布偶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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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G75 2020-01-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9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16165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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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6165号 -

    原告- 张惠萤 当事人-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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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6165号之一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惠萤与被执行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初3945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61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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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9
    2

    (2019)粤0305民初12682、12687-12689、12691、22611、22613-22620、25384、25386-253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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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26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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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2682、12687-12689、12691、22611、22613-22620、25384、25386-25392号钟爱勤、宾仁秀、蔡胜国、周志诚、陈茂杰、李涛、李国旺、张华勇、周玉梅、张春蓉、禄明建、郭海燕、陈佳、何土洪、王赟、李传乾、曾鸣、杨洋、贾科伟、张建碧、李天山、黄浩东: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钟爱勤、宾仁秀、蔡胜国、周志诚、陈茂杰、李涛、李国旺、张华勇、周玉梅、张春蓉、禄明建、郭海燕、陈佳、何土洪、王赟、李传乾、曾鸣、杨洋、贾科伟、张建碧、李天山、黄浩东第三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作出的(2019)粤0305民初12682、12687-12689、12691、22611、22613-22620、25384、25386-2539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单位)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具体金额见附表)。本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四日联系人:廖志诚联系电话:0755-26486978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附表:案号姓名案件受理费(元)(2019)粤0305民初12682号钟爱勤5401.6(2019)粤0305民初12687号宾仁秀5148.82(2019)粤0305民初12688号蔡胜国4570.24(2019)粤0305民初12689号周志诚5122.06(2019)粤0305民初12691号陈茂杰4858.5(2019)粤0305民初22611号李涛4289.7(2019)粤0305民初22613号李国旺4208.66(2019)粤0305民初22614号张华勇3775.88(2019)粤0305民初22615号周玉梅3939.92(2019)粤0305民初22616号张春蓉3498.68(2019)粤0305民初22617号禄明建3633.62(2019)粤0305民初22618号郭海燕4084.5(2019)粤0305民初22619号陈佳4031.84(2019)粤0305民初22620号何土洪4072.56(2019)粤0305民初25384号王赟1199.14(2019)粤0305民初25386号李传乾4297.23(2019)粤0305民初25387号曾鸣4330.66(2019)粤0305民初25388号杨洋4234.79(2019)粤0305民初25389号贾科伟4614.75(2019)粤0305民初25390号张建碧4028.89(2019)粤0305民初25391号李天山1097.53(2019)粤0305民初25392号黄浩东4244.6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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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3

    (2019)粤0305民初25393号追缴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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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5393-2540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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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5393-25402号霍启康、李荣、张涛、徐永浩、袁桂传、刘小波、陈小萍、张金刚、樊庆敏: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霍启康、李荣、张涛、徐永浩、袁桂传、刘小波、陈小萍、董德萍、张金刚、樊庆敏、第三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作出的(2019)粤0305民初25393-2540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单位)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具体金额见附表)。本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联系人:李顿萍联系电话:0755-26565827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沙河法庭附表:案号姓名案件受理费(元)(2019)粤0305民初25393号霍启康4570.43(2019)粤0305民初25394号李荣4431.63(2019)粤0305民初25395号张涛4616.78(2019)粤0305民初25396号徐永浩4696.25(2019)粤0305民初25397号袁桂传4706.04(2019)粤0305民初25398号刘小波4423.98(2019)粤0305民初25399号陈小萍5199.20(2019)粤0305民初25401号张金刚4947.10(2019)粤0305民初25402号樊庆敏4661.3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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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1
    4

    (2021)粤03执103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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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103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郭丽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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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039号郭丽香:申请执行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第1407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10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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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2
    5

    (2020)粤0305执81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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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81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黄彧睿 被告-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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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813号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彧睿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2523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8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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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6

    (2020)粤0305执9973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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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9973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伯曼科技有限公司 崔仕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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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9973号崔仕川: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崔仕川、深圳市伯曼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9973号执行裁定书两份。上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一为: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崔仕川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102199.31元,提取、扣留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上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本院(2020)粤0305执9973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联系人:蔡建东联系电话:0755-866083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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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2
    7

    (2019)粤0305民初18210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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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8210号 竞业限制纠纷

    原告-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黄彧睿 深圳市伯曼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布偶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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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8210号深圳市布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彧睿、深圳市伯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布偶科技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0305民初18210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182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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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31
    8

    (2019)粤0305民初22637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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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263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被告- 孙天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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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2637号孙天平: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天平、第三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226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孙天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项人民币153799.34元;二、被告孙天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代偿本金人民币149301.28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代偿次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提交,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6月18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发布。联系人:叶宛蓉蒋侃联系电话:0755-86702526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沙河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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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8
    9

    (2019)粤0305民初2263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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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263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被告- 钟炜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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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2638号钟炜超: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钟炜超、第三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22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钟炜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项人民币138933.2元;二、被告钟炜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代偿本金人民币135400.1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代偿次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提交,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6月18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发布。联系人:叶宛蓉蒋侃联系电话:0755-86702526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沙河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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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8
    10

    (2019)粤0305民初25417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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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541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黄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被告- 毕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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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5417号毕骏:原告黄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毕骏、第三人深圳小安时代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张平撤回起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东莞市诚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635.92元,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且申请撤诉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民初2541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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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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