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天马集团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从化从樟路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0
    • 法院公告 8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9

    法律诉讼1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邓淑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民再2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诉人-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2-21 2021-01-05
    2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7执4006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0-10-16 2020-11-30
    3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云南杰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7执恢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0-06-30 2020-11-26
    4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7执1816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5-29
    5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7执1818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5-29
    6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17执1817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5-29
    7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邓淑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民抗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诉人-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31 2020-06-01
    8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终108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04 2019-07-03
    9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终108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04 2019-07-03
    10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终108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04 2019-07-03

    法院公告8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117民初20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何赞嵩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18-10-09
    2 (2018)粤0117民初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18-06-25
    3 (2016)黔01民初455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重庆海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鑫睿通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大宏发贸易有限公司 南充市商业银行贵阳小河支行 佛山市顺德区松涛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鼎丰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票据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G79 2017-07-09
    4 - 申请公示催告

    被告- 白城市丰硕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示催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17-04-09
    5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 展开
    公示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G86 2017-04-09
    6 (2016)湘1103民初19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阳海威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G13 2017-01-10
    7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阳海威 货物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清市人民法院 G78 2016-10-09
    8 (2015)穗从法民二初字第12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杨祚干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田阳县人民法院 G23 2016-09-0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7民初1856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17民初18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李保安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民初1856号李保安: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17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保安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600元及利息(自2021年3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保安负担。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二日539800872021-07-0218:27:25:0(2021)粤0117民初1856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李保安,被告,公告,履行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21-07-02
    2

    (2021)粤0117民初1856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17民初18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李保安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民初1856号李保安: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给付拖欠的货款336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至清还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给原告);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538571522021-04-0123:27:22:49(2021)粤0117民初1856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保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公告,原告,送达,开庭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21-03-31
    3

    (2021)粤0117民初35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17民初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佘计粘 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民初35号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请求判令被告连带履行(2012)穗从法民二初字第198号民事判决书,支付剩余货款19010元及利息900元(利息,从2017年1月1日起计,暂计一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给原告。以上暂计1991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各壹份,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即2021年4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537639642021-01-2117:31:18:760(2021)粤0117民初35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原告,举证,摩托车,有限公司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21-01-20
    4

    (2018)粤0117执135号关于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大辅车业有限公司、满圆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17执1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四川大辅车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执135号四川大辅车业有限公司、满圆红:关于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大辅车业有限公司、满圆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524009602018-12-1116:12:44:91(2018)粤0117执135号关于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大辅车业有限公司、满圆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满圆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四川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18-12-11
    5

    ‍(2018)粤0117民初2077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与何赞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17民初20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当事人- 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与何赞嵩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民初2077号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何赞嵩: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与何赞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7民初20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3266.3元,减半收取1633.15元,由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负担。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0一八年十月九日523251292018-10-0916:34:28:0‍(2018)粤0117民初2077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天郡摩托车有限公司与何赞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摩托车,裁定书,天马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18-10-09
    6

    (2018)粤0117民初733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纪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17民初7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梁纪双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民初733号梁纪双: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纪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117民初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梁纪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尚欠货款12100元;二、被告梁纪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尚欠货款的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121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02.5元,由被告梁纪双负担。”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522147402018-06-2518:06:59:0(2018)粤0117民初733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纪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梁纪双,被告,判决,日内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18-06-25
    7

    (2018)粤0117民初733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纪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粤0117民初7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梁纪双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7民初733号梁纪双: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纪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即2018年6月22日15时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521186472018-03-2016:58:12:934(2018)粤0117民初733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梁纪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举证,期限,通知书,逾期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18-03-20
    8

    (2017)粤0184执1284号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高胜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7)粤0184执12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184执1284号高胜强:本院受理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高胜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粤0184执1284号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材料,请你们在公告之日60日内前往我院自行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514923972017-07-1218:19:02:810(2017)粤0184执1284号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高胜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高胜强,执行,送达,领取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17-07-12
    9

    (2021)粤0117民初35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17民初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 佘计粘 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7民初35号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佘计粘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归还欠款19010元及利息(利息,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计付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为149元,由被告佘计粘负担。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从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38863562021-04-2215:07:38:699(2021)粤0117民初35号原告广州天马集团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佘计粘、阳江市海锋摩托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日内,有限公司,摩托车,佘计1153255公告公告/enpproperty--> 收起

    ... 展开
    2017-01-0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