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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福汇

    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新嘉园东里五区18号楼3层308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等与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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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699号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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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6-19 2020-09-0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91民初5699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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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699号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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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粤0391民初5699号原告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第三人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5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解散被告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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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3
    2

    (2019)粤0391民初56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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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699号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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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第三人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699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前海离岸黄金中心有限公司、金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06月09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四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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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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