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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鸽

    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粤兴五道9号北理工创新大厦12-E单元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诉龙黔君、蔡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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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财保185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2-19 2021-06-03
    2

    尹超、张虎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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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2143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尹超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25 2020-04-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5735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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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735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张虎虎 当事人- 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尹超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4民初57352号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虎虎诉被告快鸽(深圳)互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尹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114168元;二、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114168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自2018年4月11日其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1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4时30分,请于开庭前十五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查看开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在本院门户网站联系人:肖英 收起

    ... 展开
    2018-04-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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