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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8号南海万达广场南6栋3102室(住所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1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相云、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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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相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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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简耀锋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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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简耀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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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广州盈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分公司、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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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盈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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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张方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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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张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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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张灼辉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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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张灼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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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刘家祺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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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刘家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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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广州市戈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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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广州市戈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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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广州盈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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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盈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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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广州中兴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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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中兴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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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广州雅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岑广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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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雅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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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梁世营与被告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605民初27790号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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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05民初2779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梁世营 被告- 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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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梁世营与被告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605民初2779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50748元予梁世营。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1068.7元(梁世营已预交1068.7元),由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68.7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梁世营,本院不另收退。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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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2

    (2022)粤0305执5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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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5执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王友良 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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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5执51号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22)粤0305执51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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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11
    3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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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王友良 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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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 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 原告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单位)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7281.53元。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305民初20654号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缴款方式详见背面《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深 圳 市 非 税 收 入 缴 款 通 知 书 通知书号码:44030122016****21747 日期:2022年01月17日 金额单位:(元) 执收单位名称 执收单位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收单位编码 执收单位编码 执收单位编码 0110021001 0110021001 0110021001 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准 标准 标准 标准 数量 数量 金额 金额 103040201104 103040201104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 17281.53 17281.53 17281.53 17281.53 1 1 17281.53 17281.53 合计 合计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 ¥17281.53 ¥17281.53 序号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号 账号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咨询电话 1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66 2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88 3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55 4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44201501100058888886-1001 44201501100058888886-1001 44201501100058888886-1001 44201501100058888886-1001 44201501100058888886-1001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33 5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3020026000**** 3020026000**** 3020026000**** 3020026000**** 3020026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5522168125 6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410005000400048210000000001 410005000400048210000000001 41000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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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1
    4

    (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追缴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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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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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原告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单位)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7281.53元。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305民初20654号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缴款方式详见背面《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通知书号码:44030122016000221747日期:2022年01月17日金额单位:(元)执收单位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收单位编码0110021001缴款单位/个人广东安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友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标准数量金额103040201104案件受理费17281.53117281.53合计壹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伍角叁分¥17281.53案号:(2020)粤0305民初16782号转账时必须填写的信息深圳非税44030122016000221747深圳市非税收入代收专户序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咨询电话1深圳市财政局745864191277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662深圳市财政局955885400000151373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883深圳市财政局75591426371058801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554深圳市财政局44201501100058888886-1001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335深圳市财政局3020026000000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55221681256深圳市财政局41000500040004821000000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0755259391067深圳市财政局337010151200000139010008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0755829894508深圳市财政局443066285018150214877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955599深圳市财政局00024448192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07552547381410深圳市财政局94403601000011749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075522228085法院经办人:严培菁电话:缴款注意事项:1.非税收入缴款不支持ATM机转账。2.缴款方式:①可在受理窗口通过POS机刷银联卡进行缴费。②深圳市内可在上述代收银行任一网点通过柜台现金、刷卡、本行转账,或通过网银支付(部分银行已开通,网址:http://szfb.sz.gov.cn/ywpd/zfzcfssr/fszg/)进行缴费,也可在其他银行以跨行转账的方式缴费;③深圳市外只可通过转账或网银支付(网址同上)的方式缴费;④选择网银支付或转账时,无论市内外均须在转账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完整抄写本通知书中粗体加大的“转账时必须填写信息”,即深圳非税44030122016000221747(部分手机银行不支持完整抄写备注,故不推荐使用),且不再填写其他无关内容,否则可能导致缴款失败。3.如通过转账或网银支付、需财政票据的,请自行携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内对应转入行的任何网点打印,缴款完成超过一个月的,需前往收款银行的分行营业部打印票据。4.因备注错误等原因导致缴费失败的,收款银行会将转账资金原路退回原转出账户;但以柜台现金进行转账的,收款银行会按转账单上的联系方式联系退款,因此转账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5.在缴纳过程中如有其它不明事项,可直接拨打代收行对应的服务热线或深圳非税咨询电话0755-83928355、8316003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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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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