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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石峰村10组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与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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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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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与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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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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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与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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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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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与谭小琴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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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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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与谭小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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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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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谭小琴与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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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谭小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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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与谭小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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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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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渝0101民初583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被告- 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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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G50 2020-04-21
    2 (2019)渝0101民初5834号 -

    原告-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被告- 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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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二、三版中缝 2020-04-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渝0101民初583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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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1民初5834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 被告- 第一 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三 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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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渝0101民初5834号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054252270N):本院受理原告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诉第一被告: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被告: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重庆君晟达工贸有限公司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万州区观音岩铭骏装饰门业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第一被告支付尚欠原告加工制作费1020113.29元以及资金占用损失费;2、依法判决第一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605947元;3、依法判决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尚欠原告加工制作费1020113.29元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7月08日上传日期:2019年07月0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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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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