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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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正根、陈友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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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650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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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4-09 | 2021-04-26 |
2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璐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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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416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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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3-23 | 2021-04-26 |
3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宗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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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48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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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4-26 |
4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林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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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41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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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3-05 | 2021-04-26 |
5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朱永发、胡爱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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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417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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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3-05 | 2021-04-26 |
6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叶建春、张菊青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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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40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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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3-05 | 2021-03-11 |
7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郭海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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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37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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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2-23 |
8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杨芬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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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363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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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2-23 |
9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赵辉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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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374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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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2-20 |
10 |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涂文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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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373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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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2-2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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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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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 | 2016-11-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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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韩书兵、王河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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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04民初409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王河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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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书兵、王河花:本院受理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04民初4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云谱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联系人:魏荣平联系电话:0791-85231535联系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城南法庭南昌市井冈山大道712号邮政编码:3300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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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
2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朱保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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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04民初223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朱保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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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保红:本院受理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赣0104民初2238号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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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
3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赵焕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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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04民初2236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赵焕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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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焕成:本院受理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赣0104民初2236号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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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
4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胡晓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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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104民初893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胡晓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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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平:本院受理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赣0104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胡晓平支付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10185.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注: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李欢明收电话:0791-85217681联系人:李欢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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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
5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龙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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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104民初891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龙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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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丽:本院受理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赣0104民初8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龙丽支付物业管理费9844元及违约金2953.2元,共计人民币12797.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注: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李欢明收电话:0791-85217681联系人:李欢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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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4 |
6 |
原告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毛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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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赣0104民初1303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刘毛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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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毛崽:本院受理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赣0104民初1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毛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的物业管理费5173.2元及违约金500元,共计人民币5673.2元,驳回和泰(江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注: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魏荣平收电话:0791-85217681联系人:魏荣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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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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