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第一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开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大丰开发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2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梁永钊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陈福全,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梁永钊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陈福全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收起

    ... 展开
    - - -
    2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收起

    ... 展开
    - - -
    3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与梅州市百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收起

    ... 展开
    - - -
    5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与梅州市百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收起

    ... 展开
    - - -
    6

    阙年华与王息华、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阙年华 收起

    ... 展开
    - - -
    7

    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其他行政行为

    申请执行人-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收起

    ... 展开
    - - -
    8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收起

    ... 展开
    - - -
    9

    唐清华与彭武辉、吴喜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唐清华 收起

    ... 展开
    - - -
    10

    胡烜恒与吴金满、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胡烜恒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2071执保725号的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2071执保7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被告- 中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楚武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诉被申请人中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楚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71民初342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解除本院(2021)粤2071民初34227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中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2448978.9元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04-18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