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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奇瑞汽车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65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6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俊、沅陵县鑫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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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湘1222民初155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原告-李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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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2021-08-02 2021-09-26
    2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上海科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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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9执异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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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1-07-12 2021-07-28
    3

    李宁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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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1602民初4923号 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李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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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2021-05-23 2021-07-05
    4

    济宁市岳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周延红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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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民终5392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上诉人-济宁市岳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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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5-31
    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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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5民初257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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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8-12
    6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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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5民初257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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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8-11
    7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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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5民初257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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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5-06
    8

    夏强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亨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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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0724民初1512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夏强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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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朐县人民法院 2021-04-26 2021-07-01
    9

    马鞍山市蓝焰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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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91民初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马鞍山市蓝焰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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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3-30
    10

    北京世纪常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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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民初6385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北京世纪常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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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0-12-30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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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望谟县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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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南区) - 2099-12-31
    3 - 虚假宣传纠纷

    原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贵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南京中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仿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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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G69 2018-02-01
    4 - 虚假宣传纠纷

    原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贵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南京中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仿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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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 2018-02-0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民事上诉状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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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程雅婷 被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广伟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芜湖航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刘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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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皖0291民初2989号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本院受理原告程雅婷诉被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广伟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芜湖航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你方作为被告参加。现被告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就(2019)皖0291民初298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承办法官:方萍联系电话:0553-57605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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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0
    2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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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程雅婷 被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广伟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芜湖航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刘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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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皖0291民初2989号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本院受理原告程雅婷诉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广伟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芜湖航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291民初2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原告程雅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奇瑞瑞虎3轿车(车架号LVVDB11B1HD026702)退还给被告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并配合其办理相关手续;二、被告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程雅婷购车款66286.5元并赔偿原告程雅婷198859.5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78元,由被告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承办法官:方萍联系电话:0553-57605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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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7
    3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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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程雅婷 被告-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景德镇广伟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 芜湖航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刘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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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皖0291民初2989号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本院受理原告程雅婷诉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世傲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京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广伟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芜湖航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芜湖达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原告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九被告接受原告退回车辆,九位被告退还原告购车款66286.5元;2、请求依法判令九被告连带赔偿购车款的三倍198859.5元;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九位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承办法官:方萍联系电话:0553-57605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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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8
    4

    (2017)浙1002民初8033号原告苏强虹诉被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开庭传票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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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1002民初8033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 苏强虹 被告- 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 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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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强虹诉你们及被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2民初803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苏强虹撤回对被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的起诉。另向被告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一、被告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退还车款32000元;二、被告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赔付车辆拖车费300元、保管费2690元;三、被告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给予价款三倍的赔偿96000元;四、被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椒江法院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本案定于2018年6月4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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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8
    5

    (2017)浙1002民初8033号原告苏强虹诉被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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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1002民初8033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 苏强虹 被告- 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 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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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强虹诉你们及被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2民初803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苏强虹撤回对被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的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椒江法院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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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3
    6

    (2017)浙1002民初8033号原告苏强虹诉被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庭传票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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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1002民初8033号 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 苏强虹 被告- 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 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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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告玉环清港美贵电动车商行、德州威柯瑞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强虹诉你们及被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002民初8033号开庭传票、鉴定报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椒江法院门户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3月23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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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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