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9532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上海聚隆绿化发展有限公司、齐建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591民初95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9-17 | 2020-12-14 |
2 |
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浦建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591执恢2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2020-09-25 |
3 |
文杰富与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591民初6779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当事人-文杰富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20-03-31 |
4 |
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浦建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591执982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8-08 | 2019-08-12 |
5 |
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苏州秀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591执56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8-12-27 | 2019-04-23 |
6 |
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苏州秀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浦建东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5民终53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苏州秀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22 00:00:00 | 2018-12-27 |
7 |
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591执714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8-07-26 | 2018-08-02 |
8 |
985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苏州秀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浦建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苏0591民初98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8-05-02 | 2018-12-28 |
9 |
1653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苏0591民初16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7-08-28 | 2019-06-18 |
10 |
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常熟市报慈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6)苏0591民初386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6-08-12 | 2016-09-2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7)苏0591民初16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苏0591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新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591执714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告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黄延杰联系电话:0512-66603332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厦邮编:215000 收起
...
展开
|
2018-03-07 |
2 |
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被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7)苏0591民初16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1653号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货款270300元及违约金(以7744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自2016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14684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4602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自2017年2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68元、诉讼保全费2120元,合计8088元,由被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收起
...
展开
|
2017-10-14 |
3 |
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7)苏0591民初16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1653号原告嘉汉城市生态苗木(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中山园林古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703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暂计40867.28元(按照应付未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标准,暂计算至2017年2月28日),实际主张至履行之日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7-05-2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