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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丹心路145号4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3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田淑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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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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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向大林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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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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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朱菲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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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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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向小康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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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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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廖芳爱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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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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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平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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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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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柴新颖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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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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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徐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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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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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田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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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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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冉猛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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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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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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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之二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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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之二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科诉你、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李科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一、撤销(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判决;二、确认上诉人李科、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抵押合同无效;三、判令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将丰田车(价值20万元)及车牌返还上诉人;四、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5日起,按照每天380元的标准向上诉人支付占用车辆期间的交通损失费至车辆实际返还上诉人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8月5日为115900元(380元/天×305天);五、被上诉人将丰田车的车辆所有权证、行驶证、备用钥匙返还上诉人;六、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为上诉人解除关于汽车的抵押手续;七、诉讼费由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之二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科诉你、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李科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内容如下:一、撤销(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判决;二、确认上诉人李科、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抵押合同无效;三、判令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将丰田车(价值20万元)及车牌返还上诉人;四、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5日起,按照每天380元的标准向上诉人支付占用车辆期间的交通损失费至车辆实际返还上诉人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8月5日为115900元(380元/天×305天);五、被上诉人将丰田车的车辆所有权证、行驶证、备用钥匙返还上诉人;六、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为上诉人解除关于汽车的抵押手续;七、诉讼费由被上诉人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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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5
    2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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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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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之一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科诉你、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李科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6038.5元(原告已预交),因适用普通程序,本院全额收取,由原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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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8
    3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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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李科 当事人- 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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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科诉你、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确认原告、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抵押合同无效;2、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将粤B5598N丰田车(价值20万元)及车牌返还原告(本公告币种均为人民币);3、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按照每天97.82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占用车辆期间的交通费用损失至车辆实际返还原告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30日为11934.04元(97.82元/天×122天);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时15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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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4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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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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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7542号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科诉你、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确认原告、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抵押合同无效;2、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将粤B5598N丰田车(价值20万元)及车牌返还原告(本公告币种均为人民币);3、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按照每天97.82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占用车辆期间的交通费用损失至车辆实际返还原告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30日为11934.04元(97.82元/天×122天);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中融泰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时15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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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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