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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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利佳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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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491民初3486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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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10-14 | 2021-10-16 |
2 |
西安西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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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73民终2384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西安西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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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10-08 | 2021-10-19 |
3 |
宁夏博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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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73民终236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宁夏博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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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10-08 | 2021-10-19 |
4 |
西安西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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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73民终2385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西安西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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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10-08 | 2021-10-19 |
5 |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百度国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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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51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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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1-10-09 |
6 |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百度国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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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51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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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1-10-09 |
7 |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百度国际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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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51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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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1-10-09 |
8 |
湖南安悦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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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485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湖南安悦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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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7 | 2021-10-09 |
9 |
西安悦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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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73民终243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西安悦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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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9-27 | 2021-10-09 |
10 |
湖南安悦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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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48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湖南安悦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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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7 | 2021-10-09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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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京0491民初2769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安晟雅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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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17 | 2020-11-24 |
2 | (2020)京0491民初2769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安晟雅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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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17 | 2020-11-24 |
3 | (2020)京0491民初1942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润鑫浩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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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90 | 2020-10-17 |
4 | (2020)京0491民初1942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润鑫浩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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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90 | 2020-10-17 |
5 | (2020)京0491民初19400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润鑫浩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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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16 | 2020-10-13 |
6 | -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成华区不二联盟电子商务工作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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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1 | 2020-10-13 |
7 | (2020)京0491民初2010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诺思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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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16 | 2020-10-13 |
8 | (2020)京0491民初19400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润鑫浩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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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16 | 2020-10-13 |
9 | (2020)京0491民初2010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诺思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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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G16 | 2020-10-13 |
10 | -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成华区不二联盟电子商务工作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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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1 | 2020-10-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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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92民初45214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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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45214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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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45214号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4521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75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748元,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负担92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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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
2 |
(2020)粤0192民初45212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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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45212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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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45212号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4521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441元,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负担60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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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
3 |
(2020)粤0192民初46401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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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4640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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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46401号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464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7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为1050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451元,由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99元。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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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
4 |
(2020)粤0192民初33357号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约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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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3335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约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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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3357号广州市约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约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333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市约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3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75元,由被告广州市约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619.5元,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555.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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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9 |
5 |
(2020)粤0192民初28657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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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2865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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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8657号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86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10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315元,由被告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负担735元(该受理费已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交,本院不作退回,由被告广州换着玩网络有限公司在上述履行期内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另作收取和清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1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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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
6 |
(2020)粤0192民初32902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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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32902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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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2902号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3290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5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25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548元,被告广州妙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87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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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
7 |
(2020)粤0192民初32901号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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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3290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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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2901号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329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470元,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负担70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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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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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1563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好享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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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好享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15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广西好享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2,000元。案件受理费1,425元,由被告广西好享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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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
9 |
(2020)粤0192民初27149-27152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四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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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27149-27152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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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27149-27152号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27149-2715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通过其所经营的网站“小狐TV”(网址:xiaohutv.com)提供涉案影片《羞羞的铁拳》《南极之恋》《空天猎》《鲛珠传》的在线播放服务;二、被告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每案10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每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案件受理费分别为1675元、1050元、1050元、1050元,由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负担614元、315元、315元、315元,由被告广州韦龙蛇贸易有限公司分别负担1061元、735元、735元、735元。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1717元、1076元、1076元、1076元,其多交纳的受理费由本院向其清退。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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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
10 |
(2020)粤0192民初42007号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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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4200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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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42007号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4200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华视公司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2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华视公司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北京华视公司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399元,被告广州衡亮广告有限公司负担65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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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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