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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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菊芳、任福明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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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上诉人-李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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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权、广州日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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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张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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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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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权、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日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品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梦蔚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新广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市孝珍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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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民终8986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上诉人- 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张权 被上诉人- 北京新广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品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日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孝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梦蔚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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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民终8986号广州日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品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梦蔚贸易有限公司、长春市孝珍科技有限公司:张权、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日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品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佳梦蔚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新广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市孝珍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8986号民事判决: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37587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张权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496元、鉴定费4600元,均由张权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187.12元,由张权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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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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