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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格广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7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吴建辉、林海雄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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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民初785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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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0-12-28
    2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唯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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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民初6376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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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11-05 2020-12-24
    3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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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民初1771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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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8-10 2020-09-22
    4

    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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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4民辖终53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上诉人-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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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21 2020-08-18
    5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飞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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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92执279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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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10-30 2019-11-04
    6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飞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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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92执279号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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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07-17 2019-11-04
    7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南昌市青云谱区京昂化妆美甲技能培训中心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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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赣0103民初684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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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11-26 2019-10-23
    8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飞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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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192民初151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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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11-14 2018-12-07
    9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南昌市智通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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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103民初2621号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市智通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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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06-28 2018-07-1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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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403民初740号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 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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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赣0403民初字第740号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赣0403民初740号。因本院向你公司工商登记地址寄送法律文书未成功(直接向上述地址送达未成功)。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依据《合资协议书》、《合作协议书》之约定向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24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天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电话:0792-8571165承办法官:程海平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路967号邮政编码:332000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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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5
    2

    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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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403民初2617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原告- 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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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赣0403民初2617号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0)赣0403民初26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1.准许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2.案件受理费15222元,减半收取计7611元,由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环资庭熊辉收邮政编码:332000电话:0792—8530455承办法官:熊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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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3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江西唯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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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03执415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唯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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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唯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赣0103民初6376号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执行期限已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03执4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期满7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330009本案承办人:黄中秋联系电话:0791-8679321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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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2
    4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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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03执2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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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赣0103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所规定的执行期限已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03执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期满7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330009本案承办人:喻永旺联系电话:0791-8676098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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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7
    5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建辉、林梅雄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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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民初785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吴建辉 林梅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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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建辉、林梅雄: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建辉、林梅雄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03民初7859号民事起诉状。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依法判决解除《广告发布合同》;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广告发布费290512元及逾期支付的违约金45463元(按年利息24%的标准暂计算至起诉之日,直到全部付清时止);3、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损失27万元;4、本案诉讼费等由两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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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9
    6

    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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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403民初2617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原告- 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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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赣0403民初2617号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九江凯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新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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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0
    7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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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民初1771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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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103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142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第二期广告发布费47.5万元自2018年8月19日起算、第三期广告发布费47.5万元自2018年11月18日起算,第四期广告发布费47.5万元自2019年2月19日起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729元,由被告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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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4
    8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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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03民初1771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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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魏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03民初177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江西法院司法送达网】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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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8
    9

    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一卡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2019)赣0191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告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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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91民初1367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一卡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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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江西一卡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一卡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191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告知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0元,由原告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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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10

    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飞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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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92执27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飞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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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飞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新格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赣0192民初15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赣0192执279号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须知,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限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电话:13767044913、0791-83859378邮政编码:330013联系人:执行局李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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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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