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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尔森

    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1201房之全层(仅限办公用途)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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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132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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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10-08
    2

    广州威尔森咨询有限公司与廖华军劳动争议2016民初12999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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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0106民初12999号 劳动争议

    原告-广州威尔森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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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7-02-21 2017-05-08
    3

    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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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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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广州威尔森咨询有限公司与廖华军劳动争议2016民初12999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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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原告-广州威尔森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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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6民初13270号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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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132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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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13270号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06民初13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款项380000元及利息(按本金380000元,自2019年3月5日起计至款项清付之日止,在2019年8月19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收,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二、驳回原告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被告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539866272021-07-0916:24:42:677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2021)粤0106民初13270号广州威尔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上海思致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电话:020-830085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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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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