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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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赵国宪、吴煜辉、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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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1102民初5707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赵国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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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13 |
2 |
互诉原告)、陈小玲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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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终2913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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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7 | 2021-06-16 |
3 |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洪彦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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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民终3555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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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4 | 2021-05-07 |
4 |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洪彦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案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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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民终3555号 | - |
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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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4 | 2021-03-25 |
5 |
王远银与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袁学文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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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4民初28153号 | - |
原告-王远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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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1-03-10 | 2021-03-10 |
6 |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尹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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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1民终1088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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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24 | 2021-03-15 |
7 |
高会丽与翟栋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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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5民初4162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高会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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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2021-05-05 |
8 |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方国全、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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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终24868、24874-24875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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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0-12-28 |
9 |
尹启与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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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9民初834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尹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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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2020-12-07 | 2021-03-04 |
10 |
尹启与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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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9民初834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尹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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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2020-12-04 | 2021-03-0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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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黄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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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G65 | 2020-07-05 |
2 | (2018)浙0191民初2182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 钱金妹 被告-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文仲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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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G27 | 2019-03-10 |
3 | -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 钱金妹 被告- 文仲兵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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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G43 | 2018-10-1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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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民终17917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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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终17917号 | - |
当事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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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7917号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汪东: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汪东、秦兹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原审被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民终17917号。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终179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17元,由上诉人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法院联系人:许婧文电话:0755-8353503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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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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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判文书——黄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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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0民初443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黄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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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0民初4432号黄剑: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沪0110民初443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黄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457.26元;二、被告黄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4日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以12,457.2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以年利率6%为限)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计125元,公告费1010元,两项合计1135元,由被告黄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浦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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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
3 |
(2019)粤0310民初3663号汪东、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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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10民初3663号 | - |
当事人- 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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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10民初3663号汪东、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兹庆诉你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三块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19)粤0310民初366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于2020年6月24日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书中第一项,依法改判由汪东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第(八)项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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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4 |
(2019)粤0310民初3663号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汪东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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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10民初3663号 | - |
当事人-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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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10民初3663号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汪东:本院受理原告秦兹庆诉你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三块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10民初3663号,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160861.6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270.74元,由原告负担2067.74元,被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203元。原、被告各自负担的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10民初36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坑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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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
5 |
(2019)粤0310民初3663号汪东、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应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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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10民初366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秦兹庆 被告- 汪东 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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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10民初3663号汪东、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兹庆诉被告你及上海万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10民初366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2月27日9时30分在坑梓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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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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