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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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张新兰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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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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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娄启刚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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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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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后小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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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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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徐开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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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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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黄艳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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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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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黄保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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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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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张瑞青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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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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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承忠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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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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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徐先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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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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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徐先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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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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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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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方春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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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 2099-12-31 |
2 | (2018)皖0202民初177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汤青凤 汤秀英 翟奕华 芜湖永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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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G38 | 2019-02-14 |
3 | (2018)皖0202民初366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刘炳东 葛亚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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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G04 | 2018-12-04 |
4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赵晓平 芜湖金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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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G22 | 2018-12-02 |
5 | (2018)皖0202民初64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何勇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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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8-09-27 |
6 | (2018)皖0202民初61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俞亚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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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8-09-27 |
7 | (2018)皖0202民初65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梁沫 马蓉 芜湖市心意房地产经纪置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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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8-09-27 |
8 | (2018)皖0202民初64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周斌 陶晓云 周道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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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8-09-27 |
9 | (2018)皖0202民初60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朱兵 蒋芙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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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8-09-27 |
10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雍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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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G92 | 2018-09-2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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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皖0202民初2770号徐峻、侯燕峰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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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277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侯燕峰 徐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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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2民初2770号徐峻、侯燕峰: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与被告徐峻、侯燕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46665.12元、借款利息(含罚息)1937.24元(暂计算至2022年2月3日,并应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日),合计人民币48602.36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5000元;上述两项费用暂计人民币53602.36元。三、请求确认原告就“芜湖市绿地新都会办公B-904”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合法有效,并判令该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原告在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16日8时45分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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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
2 |
(2022)皖0202民初2774号孙晓敏、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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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277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孙晓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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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2民初2774号孙晓敏、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与被告孙晓敏、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24424.23元、借款利息(含罚息)39232.06元(暂计算至2022年1月28日,并应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日),合计人民币263656.29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10000元;上述两项费用暂计人民币273656.29元。三、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请求确认原告就“芜湖市东部星城西区45幢3单元102室”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合法有效,并判令改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原告在本金、利息、法系即实现债权费用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16日8时45分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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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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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2773号陆珍芳、江义庭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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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277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江义庭 陆珍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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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2民初2773号陆珍芳、江义庭: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与被告陆珍芳、江义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41313.50元、借款利息(含罚息)6390.36元(暂计算至2022年1月22日,并应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日),合计人民币47703.86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4000元;上述两项费用暂计人民币51703.86元。三、请求确认原告就“芜湖市南陵县通济街天喜商住楼4楼台楼”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合法有效,并判令该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原告在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16日8时45分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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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
4 |
(2022)皖0202民初2770号侯燕峰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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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277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侯燕峰 徐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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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2民初2770号侯燕峰: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与被告徐峻、侯燕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46665.12元、借款利息(含罚息)1937.24元(暂计算至2022年2月3日,并应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日),合计人民币48602.36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5000元;上述两项费用暂计人民币53602.36元。三、请求确认原告就“芜湖市绿地新都会办公B-904”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合法有效,并判令该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原告在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26日8时45分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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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
5 |
(2022)皖0202民初2774号孙晓敏、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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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277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孙晓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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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2民初2774号孙晓敏、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与被告孙晓敏、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224424.23元、借款利息(含罚息)39232.06元(暂计算至2022年1月28日,并应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日),合计人民币263656.29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10000元;上述两项费用暂计人民币273656.29元。三、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请求确认原告就“芜湖市东部星城西区45幢3单元102室”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合法有效,并判令改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原告在本金、利息、法系即实现债权费用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26日8时45分在本院1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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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
6 |
(2022)皖0202民初1096号王彦忠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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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2民初1096号 | 信用卡纠纷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 被告- 王彦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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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2民初1096号王彦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诉被告王彦忠信用卡纠纷发回重审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彦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信用卡本金56671.74元、违约金2335.78元以及利息32808.45元,并按照《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约定的标准支付自2022年3月13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不超过年利率24%);二、被告王彦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实现债权费用2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202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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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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