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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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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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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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0-09 | 2021-01-11 |
2 |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凤凰山水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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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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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9-23 |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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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曾文萍、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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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831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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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9-03 | 2021-03-30 |
4 |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晖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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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491民初16287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当事人-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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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0-07-30 | 2020-08-0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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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之一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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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之一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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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之一吴志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吴志勇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23233.3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823233.38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3267.18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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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9 |
2 |
(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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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凤凰山水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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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深圳凤凰山水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判决内容:被告深圳凤凰山水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100000元及预付款27083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855.08元(已由原告预交),因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本院按规定收取2842元,由被告负担2842元,剩余13.08元,退还原告。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告已于当天上传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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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
3 |
(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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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凤凰山水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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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9989号深圳凤凰山水公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5时,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和预存款27753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小计127753元。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上传于本院门户网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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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
4 |
(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公告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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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志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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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吴志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823233.38元;2.判令被告赔付原告占用资金的损失(以823233.38元为基数,按月息1.5%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暂计至2019年10月1日,暂计金额123485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在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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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5 |
(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公告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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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志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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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14271号吴志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放假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被告清偿借款823233.38元;二、被告赔付占用资金的损失(以823233.38元为基数,按月息1.5%标准,自2018年12月1日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暂计至2019年10月1日为123485元);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在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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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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