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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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乐轧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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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1102执恢77号之六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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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1-02-28 | 2021-05-31 |
2 |
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与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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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1102执恢76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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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1-02-28 | 2021-05-31 |
3 |
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与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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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1102执恢75号之一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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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1-02-28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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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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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1102执287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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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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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与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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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102执恢439号之三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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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11-25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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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等追偿权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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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102执1755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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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11-06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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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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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102执1754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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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11-06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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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涛、易初鑫、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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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102执恢442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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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09-29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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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涛、陈星宇、陈俊江、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等追偿权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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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102执恢441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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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09-29 | 2021-01-05 |
10 |
关于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涛、陈星宇、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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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102执恢440号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乐山亚鑫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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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2020-09-29 | 2021-01-05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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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川1102执1755号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25 | 详情 |
2 | (2020)川1102执1754号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8-25 | 详情 |
3 | (2019)川1102执988号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05-2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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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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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102民初443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陈星宇 刘涛 陈俊江 易美辰 黎兴明 廖洋 余静 魏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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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1102民初4435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代偿款本金及利息15555354.1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代偿金额为基数,从代偿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截至2016年10月11日,共差欠资金占用费1126865.12元;2、判令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负担;4、被告2至被告23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告黎兴明以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清算财产183248.8元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被告黎兴明以设立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时未缴出资额范围内对请求事项1.2.3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被告廖洋以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清算财产176062.57元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被告廖洋以设立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时未缴出资额范围内对请求事项1.2.3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依法确认原告对合同编号为【乐担保司(2014)抵字第173号】项下的不动产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0、依法确认原告对陈俊江持有的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22.36%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1、依法确认原告对易美辰持有的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2.15%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2、依法确认原告对陈俊江持有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6%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3、依法确认原告对余静持有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2%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4、依法确认原告对魏实持有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2%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9)川1102民初4435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1月15上午0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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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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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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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6151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陈俊江 易美辰 陈星宇 刘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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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102民初6151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俊江、易美辰、陈星宇、刘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11634.34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费(计算方式:从2015年7月1日起以59330.5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5年8月28日起以28871.7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5年9月30日起以10337.4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5年10月28日起以1000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5年12月1日起以10294.2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6年1月1日起以10000.9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6年1月27日起以10335.9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6年2月25日起以10334.8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6年3月25日起以11171.3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7年12月29日起以50951.7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从2018年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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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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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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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6151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陈俊江 易美辰 陈星宇 刘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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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102民初6151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俊江、易美辰、陈星宇、刘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代偿款211634.34元及资金占用费(从代偿之日起,以代偿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担保费30万元,并给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9万元;3、判决原告对被告陈俊江、易美辰提供的担保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在转让、拍卖款中优先受偿;4、判令被告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俊江、易美辰、陈星宇、刘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2018)川1102民初6151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于2019年5月14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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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 |
4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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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6151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陈俊江 易美辰 陈星宇 刘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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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102民初6151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俊江、易美辰、陈星宇、刘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原告代偿款211634.34元及资金占用费(从代偿之日起,以代偿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其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担保费300000元,并给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90000元。3、判决原告对被告陈俊江、易美辰提供的担保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在转让、拍卖款中优先受偿。4、判令被告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成都修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俊江、易美辰、陈星宇、刘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川1102民初6151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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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
5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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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412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陈星宇 刘涛 陈俊江 易美辰 黎兴明 廖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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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川1102民初4127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黎兴明、廖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6143750元及违约金(分别按从2015年6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1058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2015年7月2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60379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对本判决第一、二判项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具本财产见附表)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判项的债务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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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
6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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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执1608号 | - |
当事人-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乐山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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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执1608号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易美辰、易初鑫、吴素华、刘涛:本院作出的(2017)川1102民初3616号民事判决书,因你未按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乐山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0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立案,并由黄荫建、胡海担任本案的承办人。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2018)川1102执16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你自收到本通知书立即自动履行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附:一、本案执行标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乐山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317547.95元及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从2016年3月18日起,以代偿款48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付至2016年4月19日止;从2016年4月20日起,以代偿款5317547.9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乐山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6年担保费150000元;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乐山市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0000元;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吴素华、易初鑫、陈俊江、易美辰、陈星宇、刘涛对第一、第二、第三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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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
7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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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1921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陈星宇 刘涛 陈俊江 易美辰 黎兴明 廖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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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川1102民初1921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黎兴明、廖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及利息4313912.42元及违约金(从2016年4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330811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从2017年4月2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3346.9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从2017年9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593110.1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从2017年12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313919.0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对本判决第一、二判项中的债务承担连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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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
8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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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412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城网络科技有限公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 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 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 陈星宇 刘涛 陈俊江 易美辰 黎兴明 廖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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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102民初4127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城网络科技有限公、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黎兴明、廖洋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代偿款本金及利息614375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代偿金额为基数,从代偿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2.判令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负担;4.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陈星宇、刘涛、陈俊江、易美辰对上述1、2、3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5.黎兴明以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清算财产183248.80元对上述1、2、3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6.黎兴明以设立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时未缴出资额范围内对上述1、2、3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7.廖洋以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清算财产176062.57元对上述诉请求中的第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廖洋以设立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的出资额时未缴出资额范围内对上述1、2、3项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依法确认原告对合同编号为[乐担保司(2014)抵字第1331号]项下的动产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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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
9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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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4126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乐山荣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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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1102民初4126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代偿款本金及利息15290854.1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代偿金额为基数,从代偿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截止2018年7月5日,共差欠资金占用费3023288.5元;2、判令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负担;4、被告2至被告23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告黎兴明以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清算财产183248.8元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被告黎兴明以设立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时未缴出资额范围内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被告廖洋以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清算财产176062.57元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被告廖洋以设立乐山金典矿业有限公司时未缴出资额范围内对请求事项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依法确认原告对合同编号为【乐担保司(2014)抵字第173号】项下的不动产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0、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陈俊江持有的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22.36的股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1、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易美辰持有的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2.15的股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2、依法确认原告对陈俊江持有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6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3、依法确认原告对余静持有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2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4、依法确认原告对魏实持有的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2的股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川1102民初4126号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本案于2018年12月19上午10: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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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
10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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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1102民初255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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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8)川1102民初2557号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0659995.99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费(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从2016年6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50%计算);二、被告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30万元;三、被告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支付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1万元;四、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易初鑫所持有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45万元的股权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五、原告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易美辰所持有四川美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额为255万元的股权在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六、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峨边五渡俊江长石矿、陈俊江、易美辰、易初鑫、吴素华、陈星宇、刘涛对本判决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乐山俊江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农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吉利不锈钢有限公司、乐山兴德轧辊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星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乐山市通泰物流有限公司、成都修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山返空回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沐川德正石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乐山鸿福物流有限公司、乐山玻源贸易有限公司、乐山智远高地矿业有限公司、峨边毛坪茶云粘土矿有限公司、夹江县诚达陶瓷原料厂、乐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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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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