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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测健康

    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A座1501房-1504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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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246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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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3 2021-02-01
    2

    深圳市前海现代专项投资合伙企业与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特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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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2095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深圳市前海现代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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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0-12-30
    3

    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皓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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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6执2595号 展览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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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20-07-28 2020-08-28
    4

    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市河北区月牙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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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0605-20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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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0-18 2020-01-20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沪0116民初13254号 展览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皓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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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G11 2019-07-11
    2 - -

    原告- 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皓滋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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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G70 2019-02-12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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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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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原告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987.5元,由原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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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2

    (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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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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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原告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设备货款26000元(人民币,下同);2.被告向原告支付延迟履行付款义务滞纳金,暂计算至2020年3月6日11050元(从2019年1月6日起计至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以拖欠货款26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迟延履行货款1‰/日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止,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4月2日10时35分在粤海法庭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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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5
    3

    (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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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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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粤0305民初22340号原告深圳市安测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达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设备货款26000元(人民币,下同);2.被告向原告支付延迟履行付款义务滞纳金,暂计算至2020年3月6日11050元(从2019年1月6日起计至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止,以拖欠货款26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迟延履行货款1‰/日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4月2日10时35分在粤海法庭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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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5
    4

    (2019)冀0108民初569号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北龙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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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108民初56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龙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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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龙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经多方查找,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08民初5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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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7
    5

    (2019)冀0108民初569号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北龙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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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0108民初56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河北龙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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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北龙梓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前海安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冀0108民初569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民三庭 左书旺 电话:0311-88706020 邮编:050000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宁路77号民三庭419室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左书旺 联系电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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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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