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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凯文化

    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6号1栋2单元12层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成都涛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成都中升汇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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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涛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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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成都品悦尚诚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肖支荣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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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品悦尚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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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成都品悦尚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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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成都品悦尚诚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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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91民初3679号原告成都涛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中升汇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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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91民初367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涛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中升汇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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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91民初3679号原告成都涛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中升汇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浪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费59432元;2、被告自2018年10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广告费支付完毕;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9)川0191民初3679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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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0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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