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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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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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1847号 | - |
原告- 黄婷高 被告- 广西昊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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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黄婷高与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184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184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审理五庭710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4829866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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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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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918号 | - |
原告- 杨进动 被告- 广西昊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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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杨进动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918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918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审理五庭712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2448411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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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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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1847号 | 人事争议 |
原告- 黄婷高 被告- 广西昊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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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黄婷高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南宁劳人仲字〔2021〕第1847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04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876015)。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4月9日15时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六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单位按缺席程序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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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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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918号 | 人事争议 |
原告- 杨进动 被告- 广西昊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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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杨进动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918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五庭710办公室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4829866)。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3月17日13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单位按缺席程序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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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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