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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光数码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22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2
    • 法院公告 5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2

    法律诉讼20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戴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赵海涛等买卖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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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4执3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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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1-08-20 2021-09-04
    2

    叶晓云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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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8执76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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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8-02
    3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康市盛宇科技有限公司、柴玮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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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7执20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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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6-30
    4

    盛名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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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08执94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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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06-22 2021-06-23
    5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新时代电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耿德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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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辽0102民初52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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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6-16 2021-07-15
    6

    高献中等与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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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1民终34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高献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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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06 2021-06-16
    7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友创经贸有限公司工商、刘英杰、伊玲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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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02民初90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伊玲
    刘英杰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友创经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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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5-06 2021-05-11
    8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爱之家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杨荣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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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02执22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杨荣
    安徽爱之家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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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5-31
    9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太极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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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民初704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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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04-21 2021-08-25
    10

    太极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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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民初704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太极智慧城市运营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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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04-21 2021-04-23

    法院公告5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京0108民初33531号 -

    被告- 程小晶 杜立财 河南首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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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109 2020-10-15
    2 (2019)京0108民初335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程小晶 杜立财 河南首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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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06 2020-09-30
    3 (2020)闽01民终35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厦门一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敏 王艳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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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56 2020-08-23
    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卓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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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2G3中缝 2020-08-09
    5 (2019)京0108民初453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新区百盛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盛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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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53 2020-08-09
    6 (2019)京0108民初503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龙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池明源 叶晓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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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93 2020-06-14
    7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首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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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60 2020-06-09
    8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新区百盛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盛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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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89 2020-04-23
    9 (2019)闽0103民初28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一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敏 王艳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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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G115 2019-12-26
    10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龙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池明源 叶晓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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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25 2019-12-1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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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吴欣琳 钟志远 陈焕滨 邓曙虹 曲敏 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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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本院受理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欠款3814209.2元及违约金(以102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9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146639.4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22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572632.9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24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117824.04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24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861575.1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27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648679.55元为本金,从2020年2月22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180309元为本金,从2020年1月20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266549.21元为本金,从2020年1月20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51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778元,由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共同负担43740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8622402021-04-0616:10:13:994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电话:8300675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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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2
    2

    (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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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吴欣琳 钟志远 陈焕滨 邓曙虹 曲敏 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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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本院受理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欠款3805997.99元及违约金(以1972533.49元为本金,从2019年10月30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905642.2元为本金,从2019年12月2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以927822.3元为本金,从2019年12月3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90000元;三、被告胡玲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91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836元,由被告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共同负担44075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8622072021-04-0616:09:15:893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电话:8300675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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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3

    (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陈焕滨、杨专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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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杨专 曲敏 陈焕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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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焕滨:本院受理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陈焕滨、杨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1093.6元及违约金(以101093.6元为本金,从2019年11月6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0000元;三、被告曲敏、陈焕滨、杨专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78元、财产保全费1090元,由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11元,由被告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陈焕滨、杨专共同负担3457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8622202021-04-0616:09:36:943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陈焕滨、杨专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焕滨: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电话:8300675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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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4

    (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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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胡玲 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曲敏 邓曙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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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邓曙虹:本院受理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原告诉请: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805997.9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七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5月4日为457866.83元);2、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服务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由法院径行向原告退还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3、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合计4263864.82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6128072020-10-2016:42:07:234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12345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广州金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胡玲、邓曙虹: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电话:8300686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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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9
    5

    (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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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曲敏 邓曙虹 吴欣琳 陈焕滨 钟志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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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本院受理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原告诉请: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814209.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七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5月4日为400595.3元);2、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服务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由法院径行向原告退还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3、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合计4214804.5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6127932020-10-2016:08:10:251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12344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洪邦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广州维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邓曙虹、吴欣琳、陈焕滨、钟志远: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电话:8300686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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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9
    6

    (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吴春红、陈焕滨、杨专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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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曲敏 吴春红 陈焕滨 杨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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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焕滨:本院受理原告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吴春红、陈焕滨、杨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材料。原告诉请: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01093.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七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5月4日为12808.56元);2、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担保服务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由法院径行向原告退还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3、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合计113902.16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6127622020-10-2016:07:15:78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12343号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曲敏、吴春红、陈焕滨、杨专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广州兴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焕滨: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电话:8300686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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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9
    7

    (2020)粤0106执异144号李妍卉与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成志、林昳莹、劳逸、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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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执异1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李成志 林昳莹 劳逸 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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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执异144号劳逸、林昳莹、李成志、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执异144号李成志、林昳莹、劳逸、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成志、林昳莹、劳逸、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李妍卉提出异议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6执异14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李妍卉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〇年五月九日联系人:黄谷宜、林如冰联系电话:020-83008837533341422020-05-0916:00:20:616联系人:林如冰、黄谷宜(2020)粤0106执异144号李妍卉与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成志、林昳莹、劳逸、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劳逸、林昳莹、李成志、广州市成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联系人:林如冰、黄谷宜电话:8300883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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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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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143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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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1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知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徐君 郎维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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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知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君、郎维群:本院执行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知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徐君、郎维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143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1215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七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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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7
    9

    (2020)川0107执93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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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07执9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亚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赵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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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亚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赵雄:本院执行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亚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赵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川0107执93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7民初6956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0二0年二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代功028-85118304来源:执行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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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1
    10

    (2016)川0107执4073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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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川0107执4073号 -

    当事人- 贵阳多美合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群兴祥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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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执行的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阳群兴祥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多美合科技有限公司,陈燕群,廖光兴,晏毓鹏其他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川0107执4073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5)武侯民初字第8536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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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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