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恩鑫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附14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骏隆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欧邦德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重庆市金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3

    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杰伦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昌荣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朝强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蒋文霞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贺友文林万敏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骏隆机械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骏隆机械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杨昌荣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11民初7052号 收起

    ... 展开
    (2018)渝0111民初705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兰新隆 收起

    ... 展开

    公告(2018)渝0111民初7052号兰新隆:本院受理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兰新隆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11民初7052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兰新隆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对借款人重庆骏隆机械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2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重庆市大足区恩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龙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14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14日 收起

    ... 展开
    2019-06-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