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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汇云通

    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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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91民初3808号 合同纠纷

    原告-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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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2-24 2020-12-21
    2

    固始县建设投资公司与深圳市金睿财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金睿建投控股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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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1525民初6586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原告-固始县建设投资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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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2019-11-06 2020-06-11
    3

    赤水市鑫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贵州金睿建投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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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黔0381民初1114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原告-赤水市鑫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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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水市人民法院 2019-06-12 2019-09-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8行审159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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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8行审1597号 -

    当事人- 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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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8行审1597号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对你作出的深公积金责限[2020]01-551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本院已裁定准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8行审1597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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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2

    (2018)粤0391民初380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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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91民初380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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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91民初3808号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汪才前: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汪才前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粤0391民初38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800元,由原告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汪才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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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4
    3

    (2018)粤0391民初380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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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91民初380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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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91民初3808号汪才前: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皖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普汇云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追加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号为(2018)粤0391民初380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及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19年12月20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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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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