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3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母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为,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协助,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关联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为其,投资者,关联公司,和所投资企业,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矿产品以及与上述商品有关的设备,元器件,零部件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