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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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等与缘音(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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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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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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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46467、46468号重光(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诉缘音(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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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92民初46467、4646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当事人- 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 重光(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缘音(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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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46467、46468号缘音(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重光(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诉缘音(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小额程序转独任制普通程序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每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对图书作品《钢琴基础教程(1)》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含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1年4月1日16时3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八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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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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