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新意实业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3层1号铺之15
    • 简介:-
    • 法律诉讼 28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杨树坪、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7执保95号 其他案由

    申请人-邝振强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6 2021-09-28
    2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京执复24号 其他案由

    复议申请人-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16 2021-03-30
    3

    杨树坪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3执异491号 公证债权文书

    异议人-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2 2021-03-30
    4

    厦门全顺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海昊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3民终10174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诉人-厦门全顺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1 2020-10-09
    5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博远天华投资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最高法民辖终40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0-07-24 2020-10-23
    6

    厦门全顺商贸有限公司与祥麟(唐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京0105民初53930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厦门全顺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07-07 2020-10-09
    7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执复608号 公证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复议申请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藏诚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6-28 2020-09-01
    8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杨树坪、林丽娜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执异356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7 2020-06-23
    9

    杨树坪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3执恢6号之一 公证债权文书

    申请执行人-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5 2021-05-14
    10

    冯军与陕西海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陕0104民初465号 公司决议纠纷

    原告-冯军 收起

    ... 展开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05-26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陕民终399号 公司解散纠纷

    上诉人- 陕西海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 冯军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G06 2018-08-07
    2 -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 陕西海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 冯军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G70 2018-05-1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破264-1号 -

    当事人-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破264-1号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裁定受理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8月23日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0月8日前,向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8-20层;联系人:余关宝;电话:1591596206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8-24
    2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4日10时至2021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执恢346号 -

    当事人-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执恢346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4日10时至2021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拍卖标的物:整体拍卖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证券名称:粤泰股份,证券代码:600393,股票类别:限售流通股)333,087,668股及红利。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333,087,668股),保证金:46632273元,增价幅度:2331613元。注意事项:1、以2021年6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数(333,087,668股)起拍价。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1年5月18日当天当只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2、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3、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6、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特别提示:(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应当中止拍卖程序。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根据上市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的公告,该拍卖股票系其持有人于2016年2月5日通过粤泰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证券类别为限售流通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拟解除限售日期为2019年2月5日,但持有人尚未办理完成限售流通股上市的相关手续,目前仍处于限售流通状态。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等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和义务。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8284666;咨询电话:18933992832、020-32620369。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物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 收起

    ... 展开
    2021-05-2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