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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竹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葛中路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613
    • 法院公告 1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99

    法律诉讼6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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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523民初32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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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人民法院 2021-09-23 2021-10-02
    2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王朝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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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523民初325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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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人民法院 2021-09-07 2021-09-17
    3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祖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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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321民初56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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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1-08-27 2021-09-18
    4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李银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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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321民初56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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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09-17
    5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钱伯明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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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282民初91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人-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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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1-08-18 2021-09-28
    6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启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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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321民初56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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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1-08-09 2021-08-25
    7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史志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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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321民初51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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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1-08-04 2021-08-25
    8

    3599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杨芳、张立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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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92民初3599号之一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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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8-03 2021-08-19
    9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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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206民初35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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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30 2021-10-14
    10

    5175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先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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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321民初517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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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1-07-23 2021-07-28

    法院公告1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沪0117民初8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永大电梯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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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G28 2017-04-09
    2 (2016)苏0102民初14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马艺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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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G68 2017-03-14
    3 (2016)苏0102民初14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张海东 俞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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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G68 2017-03-14
    4 (2016)苏0102民初41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刘亚仙 胡军 胡鼎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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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G68 2017-03-14
    5 (2016)苏0102民初14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陈广银 程绍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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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G68 2017-03-14
    6 (2016)苏0102民初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孙术庆 孙海生 刘彩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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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G68 2017-03-14
    7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孙术庆 孙海生 刘彩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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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G44 2016-09-29
    8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张海东 俞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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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安市人民法院 G44 2016-09-29
    9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刘亚仙 胡军 胡鼎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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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G44 2016-09-29
    10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陈广银 程绍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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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G44 2016-09-2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9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魏涛涛诉被告张洪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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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2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魏涛涛 当事人- 南京盛鑫铁链制造有限公司 池州市联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洪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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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魏涛涛诉被告张洪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1-2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255号张洪浦:本院对原告魏涛涛诉被告张洪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25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洪浦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魏涛涛退还1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南京盛鑫铁链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池州市联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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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2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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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8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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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1-2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845号王梅: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6845号民事判决书(十日内向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8630.6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76857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魏涛涛诉被告张洪浦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申请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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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3

    申请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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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11破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被申请人- 王梅 当事人-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人-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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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日期:2021-01-2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破1号本院根据申请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01月15日裁定受理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3月4日前向管理人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00号长发中心B座二层;邮政编码:210001;联系人:乔雯;电话:1870518027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03月19日9时30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上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朱忠友诉被告张威、刘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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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1
    4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鲍义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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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8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鲍义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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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鲍义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16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806号鲍义宁:本院受理南京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物业费7602.67元、公摊水电费2084元;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768575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严高顺诉被告尚彬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高秦妹、郭羽诉被告南京盈佳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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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6
    5

    原告林可望诉被告吴宗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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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7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林可望 当事人- 南京刚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宗桂 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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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林可望诉被告吴宗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0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787号吴宗桂:本院受理林可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105000元;2、被告支付以上欠款的利息共计75000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胡帅诉被告南京刚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赵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东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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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9
    6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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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8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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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08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843号陈伟: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浦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7686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吴文志诉被告尹明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王祥驹诉被告南京德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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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8
    7

    原告吴文志诉被告尹明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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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8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吴文志 当事人-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尹明春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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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吴文志诉被告尹明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08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865号尹明春:本院受理原告吴文志诉被告尹明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浦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7686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张如标诉被告钱森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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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8
    8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东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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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44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蔡东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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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东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0-12-0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4446号蔡东海: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东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444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年十二月八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林可望诉被告吴宗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浦桥古月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被告张万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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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8
    9

    原告王祥驹诉被告南京德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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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8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王祥驹 当事人-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德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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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王祥驹诉被告南京德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08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818号南京德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祥驹诉被告南京德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浦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7686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李维翠诉被告南京德暄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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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8
    10

    原告南京浦桥古月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被告张万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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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7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浦桥古月混凝土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万波 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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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浦桥古月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被告张万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0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744号张万波: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浦桥古月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承办法官:黄维联系电话:025-8376861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东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赵秀全诉被告夏登松人格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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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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