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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兆投资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新文化花园新丽居2-D-2404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吴学思、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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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11民终49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吴学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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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6 2021-03-31
    2

    吴学思与天津金惠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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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吴学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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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2020-08-24 2020-08-31
    3

    天津市天兴综合经营服务公司与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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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01民初243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天津市天兴综合经营服务公司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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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0-06-30 2020-09-27
    4

    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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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01民初1129号 合同纠纷

    申请人-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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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0-05-19 2020-06-22
    5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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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01财保8号 -

    申请人-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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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5-13
    6

    吴学思、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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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冀11民辖终97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吴学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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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15 2020-07-23
    7

    天津市正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福鼎利达茶行排除妨害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津民申667号 排除妨害纠纷

    再审申请人-天津市正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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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9-06-20 2019-09-30
    8

    天津市正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福鼎利达茶行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津01民终7734号 排除妨害纠纷

    上诉人-天津市正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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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12-25 2018-12-31
    9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孙玮及第三人天津市新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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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津0101民初738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孙玮及
    天津市新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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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18-09-20 2018-10-29
    10

    天津市和平区福鼎利达茶行与天津市正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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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津0101民初4958号 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天津市和平区福鼎利达茶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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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18-07-09 2019-03-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吴学思诉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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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吴学思 被告- 天津金惠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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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天津金惠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学思诉被告天津金惠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冀1102民初6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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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7
    2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吴学思诉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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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吴学思 当事人-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 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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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学思诉被告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答辩状期间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我院作出(2019)冀1102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吴学思对该民事裁定书不服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2020)冀11民辖终97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由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1民辖终9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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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3
    3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吴学思诉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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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吴学思 当事人-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 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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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学思诉被告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答辩状期间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我院作出(2019)冀1102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吴学思对该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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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7
    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吴学思诉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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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吴学思 当事人-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 天津金惠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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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金惠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学思诉被告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被告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答辩状期间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我院作出(2019)冀1102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1102民初613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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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6
    5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吴学思诉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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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613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吴学思 当事人- 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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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学思诉天津金恵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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