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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南环大道电连科技大厦B号楼2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谭秋春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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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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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罗某保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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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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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11民初1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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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1民初1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乐享惠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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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11民初146号深圳乐享惠科技有限公司、赵银:原告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乐享惠科技有限公司、赵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11民初14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7934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货款79348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自2020年4月2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27日为人民币66652.32元);二、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应支付的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以上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146000.32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14日15时15分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法院联系人:向睿电话:0755-2102245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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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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