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尚思传媒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六301自编2单元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手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4民初363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1-02-19 2021-02-19
    2

    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亚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子子陈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执异164号 股东出资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29 2019-06-26
    3

    深圳市弗德韦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4财保378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州尚思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7-04-14 2018-01-27
    4

    广州尚思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礼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2016民初5951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粤0183民初59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尚思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2016-12-03 2017-01-03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104民初3154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南方之星影视节目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爱蒲文化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谭韶华 陈涛 广州子子陈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尚思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外星小猪教育有限公司 互火(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黄埔文化(广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18-09-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涛、梁文生、汤涛、曾强、叶杰辉、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初47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陈涛 梁文生 汤涛 曾强 叶杰辉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初471号叶杰辉:关于原告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涛、梁文生、汤涛、曾强、叶杰辉、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陈涛不服(2019)粤01民初47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2020-05-07
    2

    原告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涛、梁文生、汤涛、曾强、叶杰辉、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初47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陈涛 梁文生 汤涛 曾强 叶杰辉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初471号叶杰辉:原告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涛、梁文生、汤涛、曾强、叶杰辉、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初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追加叶杰辉为(2018)粤01执3941号案的被执行人,在其尚未实际出资的200万元范围内对广州子子陈投资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二、追加陈涛为(2018)粤01执3941号案的被执行人,对叶杰辉在第一项判项中未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广州市中庸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陈涛、叶杰辉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0-01-0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