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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联塑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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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5执异16号 企业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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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5-28
    2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王滨,方晓梅,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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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53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王滨
    方晓梅
    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市海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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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2-12 2019-12-13
    3

    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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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449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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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2-11 2019-12-28
    4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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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财保518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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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1-14 2019-11-2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91执131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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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31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 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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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315号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6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3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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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8
    2

    (2020)粤0391民初162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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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16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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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煊楠、李艺、上海全毅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粤0391民初162号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91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剩余租金12157706.02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2157706.0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从2019年7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扣减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已支付的逾期利息10314.21元、留购价款100元);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保证金1000万元,按照其它应付款项、逾期利息、租金、留购价款的顺序予以抵扣;二、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全担保费用3915.39元;三、被告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一至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代偿后,有权向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追偿;四、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30%股权享有质押权,有权就处置该质押股权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960元、保全费用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6300元,各被告连带负担3266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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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1
    3

    (2020)粤0391民初162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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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16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张煊楠 李艺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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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煊楠、李艺、上海全毅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粤0391民初162号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91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剩余租金12157706.02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2157706.0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从2019年7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扣减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已支付的逾期利息10314.21元、留购价款100元);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保证金1000万元,按照其它应付款项、逾期利息、租金、留购价款的顺序予以抵扣;二、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全担保费用3915.39元;三、被告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一至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代偿后,有权向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追偿;四、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30%股权享有质押权,有权就处置该质押股权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960元、保全费用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6300元,各被告连带负担3266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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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1
    4

    (2019)粤03民初4450号民事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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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445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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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4450号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李艺: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2019)粤03民初445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54,142,338.28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54,142,338.2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留购价款100元;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保证金1000万元,按照其它应付款项、逾期利息、租金、留购价款的顺序予以抵扣;二、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产保险服务费79,955.62元;三、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对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负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告代偿后,有权向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追偿;四、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10%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40%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享有质押权,有权就处置该质押股权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追偿;五、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所有的两台CF6-80C2A5型发动机(序列号为695614、695663)享有抵押权,有权就处置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六、驳回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上述付款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付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41,356.19元,保全费5000元,总计846,356.19元,由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负担834,529.07元,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1,827.12元。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多预交的834,529.07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834,529.07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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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7
    5

    (2019)粤03民初4450号民事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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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445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张煊楠 李艺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 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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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4450号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李艺: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2019)粤03民初445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154,142,338.28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54,142,338.2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留购价款100元;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保证金1000万元,按照其它应付款项、逾期利息、租金、留购价款的顺序予以抵扣;二、友和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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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7
    6

    (2019)粤03民初445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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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初445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张煊楠 李艺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 速尔快递有限公司 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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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4450号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联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张煊楠、李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全毅快递有限公司、速尔快递有限公司、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民初4450号。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传票、以及全案证据等材料。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0年6月18日10: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进行证据交换,并于2020年6月19日14: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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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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