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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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海工业润滑油有限公司与何明、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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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972民初123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欧海工业润滑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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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7-23 | 2021-08-11 |
2 |
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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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10执4154号之一 | 加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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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16 |
3 |
深圳市协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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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民初16997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协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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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1-01-07 |
4 |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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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终23321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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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4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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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鑫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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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3民初127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鑫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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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0-08-28 | 2020-09-29 |
6 |
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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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保2330号 | 财产保全 |
申请人-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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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8-19 | 2021-01-11 |
7 |
深圳市创铭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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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保7750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深圳市创铭图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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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8-07 | 2021-01-07 |
8 |
东莞市童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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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保7604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东莞市童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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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8-05 | 2021-01-07 |
9 |
东莞市童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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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保7605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东莞市童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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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8-05 | 2021-01-07 |
10 |
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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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10民初2562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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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8-03 | 2021-05-10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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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10执4154号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27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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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6执1959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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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6执19594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童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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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19594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童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6民初2110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195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联系方式:吴法官0755-29945206、黄助理0755-29945236邮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路1号松岗法庭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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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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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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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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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7200元;二、被告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以377200元为本金,从2020年7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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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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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10执415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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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10执415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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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执4154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启沛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332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执41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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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
4 |
(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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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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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377200元及利息(利息以377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计算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在大浪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法院联系人:杨国帆电话:0755-21050177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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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
5 |
(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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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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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告富兰克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1085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377200元及利息(利息以377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计算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在大浪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法院联系人:杨国帆电话:0755-21050177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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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
6 |
(2020)粤0306执2620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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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6执2620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周华 被告-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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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6200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周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松岗)裁[2020]14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62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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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
7 |
(2020)粤1972执5960号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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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5960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常安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恒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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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5960号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20-03-27已浏览:3文章来源:原创(2020)粤1972执5960号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恒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常安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百诺特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19民终1223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票据款252217.72元,利息9108元(暂计至2020年2月13日),迟延履行利息1103元(暂计至2020年2月13日),并承担案件诉讼费4328.61元、本案执行费3901元,合计270658.33元,并依法向本院申报财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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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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