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陈之君与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91民初4713号之一 | 劳动争议 |
原告-陈之君 收起
...
展开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5-13 | 2021-06-20 |
2 |
郑尚发、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126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郑尚发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29 | 2021-08-17 |
3 |
陈之君与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91民初471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陈之君 收起
...
展开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4-26 | 2021-06-20 |
4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6026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闽0203行审147号 | 其他行政行为 |
申请执行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起
...
展开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4-29 |
5 |
北京阿尔法贝塔科技有限公司与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闽0206民初1205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阿尔法贝塔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1-03-29 | 2021-04-21 |
6 |
广州兴森快捷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与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2民初5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兴森快捷电子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1-03-15 | 2021-06-09 |
7 |
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与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京0108民初2838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6-03 |
8 |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8行审1455号 | 其他行政行为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2-02 | 2021-05-29 |
9 |
深圳市德可信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1563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德可信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2021-02-05 |
10 |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与邱兰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25541-25565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7 | 2020-12-14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粤0305执9080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2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112执7180号广州兴森快捷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2执71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兴森快捷电子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执7180号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你立即履行法律文书需承担的义务。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540358272021-08-3116:48:41:947(2021)粤0112执7180号广州兴森快捷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有限公司,科技,厦门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21-08-17 |
2 |
(2021)粤0305执836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83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德可信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364号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与原告深圳市德可信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259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3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20 |
3 |
(2021)粤0305执9080号执行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9080号 | - |
原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080号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8行审1455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0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16 |
4 |
(2021)粤0305执1227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1227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227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昌平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5 |
(2021)粤0305执12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1260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260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郑尚发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6 |
(2021)粤0305执1318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1318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318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越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7 |
(2021)粤0305执179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1795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795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袁博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8 |
(2021)粤0305执36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366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66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宝丁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9 |
(2021)粤0305执6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63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赵明 被告-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631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明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10 |
(2021)粤0305执63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632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632号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丁明清与被执行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
展开
|
2021-04-3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