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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建建设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银湾21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雄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一审普通程序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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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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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重庆富沛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一审简易程序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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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重庆富沛混凝土有限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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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重庆富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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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富沛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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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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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10-12
    2 (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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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09-2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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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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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雄: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联系人:王超(023)61246639、61246642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9月26日上传日期:2017年9月2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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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2
    2

    (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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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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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7民初13722号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恒尊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联系人:王超(023)61246639、61246642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9月26日上传日期:2017年9月2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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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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