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与昆明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12民初59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8-20 | 2019-09-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12民初59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云0112民初59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昆明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货款178000元和货款截止2019年3月20日的利息12959.85元。二、驳回原告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386元,被告承担347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11号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9-08-21 |
2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12民初590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特变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9-05-2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