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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佰仟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7号楼2302A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45
    • 法院公告 1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898

    法律诉讼204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赵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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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703执恢41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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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2021-09-27 2021-09-28
    2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赵磊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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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1402执1004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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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2021-09-22 2021-09-29
    3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万华升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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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甘1022执1149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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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2021-09-16 2021-09-29
    4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李飞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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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甘1022执1150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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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2021-09-09 2021-09-29
    5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赵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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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703执322号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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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 2021-09-09 2021-09-11
    6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王强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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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521民初316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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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县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28
    7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银泽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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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甘0724执49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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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台县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06
    8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程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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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604民初146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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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2021-08-26 2021-09-06
    9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冯国文仲裁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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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8执6737号 民事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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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21-08-23 2021-10-08
    10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77533、刘哲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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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内0624执5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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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21-08-20 2021-09-16

    法院公告1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栗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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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县人民法院 G01 2020-11-22
    2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李永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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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县人民法院 G01 2020-11-22
    3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尹辅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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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双柏县人民法院 G92 2020-09-18
    4 (2020)川0114民初619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刘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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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G62 2020-09-17
    5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王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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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G71 2020-09-10
    6 (2018)桂0203民初31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韦翠玲 被告- 彭小春 柳州市鱼峰区子涵电动车经营部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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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G21 2019-04-04
    7 (2018)黑01执839号 -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姜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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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G31 2019-01-15
    8 (2018)黑01执839号 -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姜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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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G65 2018-11-22
    9 (2018)桂0203民初31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韦翠玲 被告- 彭小春 柳州市鱼峰区子涵电动车经营部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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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G04 2018-11-08
    10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被告- 路猫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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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五、八版中缝 2018-05-3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89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474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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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474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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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7448号王磊、鲜焕焕: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王磊、鲜焕焕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5720.64元(本公告币种均为人民币)、利息308.47元及违约金9254.14元(以16029.11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9年3月21日起暂计至2021年8月3日,其后违约金以16029.1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金额合计25283.25元;2、本案诉讼费由王磊、鲜焕焕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4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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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
    2

    (2021)粤0304民初4725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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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4725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李炳权 饶红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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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47259号饶红秀、李炳权: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饶红秀、李炳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决被告饶红秀、被告李炳权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9,145.55元、利息人民币471.97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人民币9,153.37元(以人民币109,617.52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8月20日起暂计至2021年7月23日,其后资金占用损失以人民币109,617.52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金额合计人民币118,770.89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饶红秀、被告李炳权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0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福田区人民法院外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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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2
    3

    (2021)粤0304民初4189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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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4189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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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1896号张森、陈婷: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森、陈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庭审管理中心获取具体开庭地点),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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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4

    (2021)粤0304民初4189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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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4189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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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1894号李江波: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江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庭审管理中心获取具体开庭地点),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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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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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402民初693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娄小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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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娄小川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到期未付融资租赁费用5520.49元和罚息(以每期到期未付融资租赁费用为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2、请求判令原告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原告的维权成本均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黔0402民初693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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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7
    6

    (2021)粤0304民初3985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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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398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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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9851号兰艳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彩红、兰艳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提前十五分钟到庭审管理中心获取具体开庭地点),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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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9
    7

    (2021)粤0391执356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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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220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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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迪: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220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35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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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8

    (2021)粤0391执356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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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132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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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小利: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35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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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9

    (2021)粤0391执35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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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25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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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海妮: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35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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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10

    (2021)粤0391执353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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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254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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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雪冬: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25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35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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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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