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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63
    • 法院公告 3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6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盘锦东兴油井措施服务有限公司与BECKBURY国际有限公司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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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京73民初1788号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原告-盘锦东兴油井措施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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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0-08-28 2020-12-05
    2

    蔡丽、大连金云顶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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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辽民申41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蔡丽
    原告-大连金云顶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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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01-13 2018-06-29
    3

    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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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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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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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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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等与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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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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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等与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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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上诉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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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莋文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东陵油库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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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王文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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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周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平凉销售分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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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上诉人-周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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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华油钢管有限公司、刘先明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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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诉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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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安信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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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高台县安信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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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3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川0105民初142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被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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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41 2020-10-15
    2 (2020)甘01民初5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被告- 甘肃祥云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青海威毅化肥有限公司 邓庆锋 郭冬梅 祁治 胡晓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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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93 2020-09-10
    3 (2019)川0104民初12974号 -

    原告- 内江市顺亨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川西投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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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五、八版中缝 2020-09-08
    4 (2019)川0104民初129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威远县翱翔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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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115 2020-07-16
    5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众智鼎辉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顺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刘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销售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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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G43 2020-07-14
    6 (2019)川0104民初12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内江市顺亨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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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43 2020-06-04
    7 (2020)川0105民初142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伍济君 被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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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18 2020-05-31
    8 (2019)川0108民初38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成都华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准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意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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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一、四版中缝 2020-02-29
    9 - 修理合同纠纷

    原告- 施红旗 被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欣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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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版中缝 2020-02-10
    10 (2018)津0116强清3号 -

    被申请人- 天津市中油港益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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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七版 2020-01-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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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402民初679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安顺市西秀区二铺供销合作社 当事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 被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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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21)黔0402民初6797号原告安顺市西秀区二铺供销合作社诉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决:一、被告向原告返还成美加油站经营证照、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详见清单))并将成美加油站经营证照、手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详见清单))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成美加油站设施设备款项300万元;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承信诉讼承诺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在本院第二人民法庭(蔡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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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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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黔01民初2565号 居间合同纠纷

    原告- 贵州贵安新区创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铜仁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 被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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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贵州贵安新区创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铜仁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1民初256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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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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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黔0402民初433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 被告- 方镜生 刘长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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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诉被告陈志林、方镜生、第三人刘长德、陈清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20)黔0402民初4339号,原告诉请法院判决:1.不得执行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的204万元;2.确认被告方镜生在《新兴加油站代征代建合同》项下对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顺销售分公司无债权;3.被告陈志林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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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1
    4

    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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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陕0802民初118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安东娃 被告-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博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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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陕0802民初1182号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理局第五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博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安东娃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1.依法判令五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170908元及利息(从2014年1月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2.依法判令五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因窝工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556696元;3.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等由以上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执行局地下室0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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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0
    5

    原告乐清市长虹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中百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科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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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91民初13745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 乐清市长虹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中百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双科电气有限公司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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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苏州中百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科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9)苏0591民初13745号原告乐清市长虹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中百盛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科电气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7日14时30分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二O二0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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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6
    6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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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3民初102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杜丽君 被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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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2019)桂0103民初10213号原告杜丽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2月2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三楼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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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5
    7

    (2019)粤0304民初2071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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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20711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原告- 陆观喜 被告- 深圳市喜达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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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20711号深圳市喜达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陆观喜诉被告深圳市喜达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4时30分,请您在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联系人:陈奕君联系方式:0755-21981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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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16
    8

    (2014)西执复字第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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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西执复字第4号 -

    原告- 女 方某 汉族 云南云之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西双版纳天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 职务经理。景洪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方某 云南省昆明市人。委托杜某 当事人- 云南中油英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云南经济贸易促进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 云南英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 云南英茂大屯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西南销售有限公司 云南英茂石化有限公司 云南中油大屯石油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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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复议人(追加被执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负责人杜某某。委托代理人王某,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申请执行人方某,女,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委托代理人杜某,云南云之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执行人西双版纳天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职务经理。景洪市人民法院在执行方某与西双版纳天伦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伦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中,于2014年1月13日裁定追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下称中石油云南分公司)为被执行人,中石油云南分公司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景洪市人民法院审查后于2014年4月3日作出(2000)景执异字第37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中石油云南分公司的执行异议,中石油云南分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于2014年5月8日受理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29日公开听证审查了本案。中石油天然气云南分公司的代理人王某、方某的代理人杜某、天伦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到庭参加听证。经批准本案延长审查期限30天。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天伦公司1998年8月与云南英茂石化有限公司(下称英茂石化公司)共同组建云南英茂版纳燃气有限公司(下称英茂版纳燃气公司),联营后的资产由英茂石化公司控股。2000年3月英茂石化公司又与云南英茂大屯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屯公司)注册成立云南中油英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中油英茂石化公司)。中石油云南分公司系中油英茂石化公司转让所有股权给中国石油后新设立的公司,中油英茂石化公司又系被执行人天伦公司与英茂石化公司联营成立公司转让股权而设立,天伦公司原权利义务已随其股权转让而转让,该权利义务最后至中石油云南分公司承受。因此,追加中石油云南分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中石油云南分公司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申请复议人中石油云南分公司称,第一,景洪市人民法院的裁定错误适用法规。天伦公司的债务只能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天伦公司承担,不应涉及其他公司。景洪市人民法院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7条的规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属适用法律不当。依上述条款,追加的条件一是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二是追加对象为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景洪市人民法院追加的不是天伦公司的合伙人,而是天伦公司和英茂石化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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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0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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