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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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郎小红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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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7317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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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2-24 | 2021-01-04 |
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吴孙杰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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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7313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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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1-04 |
3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王杰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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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7260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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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1-04 |
4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谭小波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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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7257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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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1-04 |
5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安荣书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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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7315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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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1-01-04 |
6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冉小健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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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6813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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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07 |
7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刘华国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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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6803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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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07 |
8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何贵生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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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6817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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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07 |
9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代常良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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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6815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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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07 |
1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夏福权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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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2民初6814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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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2020-11-17 | 2020-12-0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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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渝0102民初5871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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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13 |
2 | (2017)渝0102执4229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公 告 (2017)渝0102执4229号 张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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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03 |
3 | (2017)渝0102执4228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公 告 (2017)渝0102执4228号 翁小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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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11-02 |
4 | (2017)渝0102民初3575号 | 合同纠纷 |
被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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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10-24 |
5 | (2017)渝0102民初613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张述明 电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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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09-19 |
6 | (2017)渝0102民初5871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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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08-21 |
7 | (2017)渝0102民初357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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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08-01 |
8 | (2017)渝0102执1298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公 告 (2017)渝0102执1298号 龚新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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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04-05 |
9 | (2017)渝0102执1293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公 告 (2017)渝0102执1293号 汪邦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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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04-05 |
10 | (2017)渝0102执1296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公 告 (2017)渝0102执1296号 田茂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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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 2017-04-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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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渝0102民初214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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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2民初2149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重庆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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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渝0102民初2149号重庆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02民初21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解除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你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签订的通信业务合作协议。你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下欠租金5906.60元及从各欠费月的次月25日起以当月所欠金额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分别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本案案件受理费106元,由你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案件承办人:袁兴海联系电话:(023)72702148特此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6月15日上传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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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
2 |
(2018)渝0102民初21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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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2民初2154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重庆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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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渝0102民初2154号重庆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02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解除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你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签订的集团客户3G/4G后付费用户无预存优惠购机单位入网合同。你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剩余机价款20319元、下欠通信费19336.74元及从各欠费月的次月20日起以当月所欠金额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分别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本案案件受理费930元,由你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案件承办人:袁兴海联系电话:(023)72702148特此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6月15日上传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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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
3 |
(2018)渝0102民初21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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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2民初2154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重庆市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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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渝0102民初2154号重庆市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你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话费19336.74元、违约金5554.12元以及机价损失款20319元,以上共计45209.8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十时在新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案件承办人:袁兴海联系电话:(023)72702148特此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3月12日上传日期:2018年03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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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
4 |
(2018)渝0102民初214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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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2民初2149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重庆市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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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8)渝0102民初2149号重庆市物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你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租金及违约赔偿金共计12202.6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九时三十分在新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案件承办人:袁兴海联系电话:(023)72702148特此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3月12日上传日期:2018年03月1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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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
5 |
(2017)渝0102民初587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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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2民初5871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徐绍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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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2民初5871号徐绍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02民初5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绍霞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通信费1178.5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1: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690.97元为本金按日利率3‰计算;违约金2: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41.55元为本金按日利率3‰计算;违约金3:自2016年6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46元为本金按日利率3‰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徐绍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13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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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
6 |
(2017)渝0102执422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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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2执4229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张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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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渝0102执4229号张勇:本院受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申请执行(2016)渝0102民初797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因你目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02执42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03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0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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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 |
7 |
(2017)渝0102执422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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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2执4228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翁小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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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渝0102执4228号翁小亮:本院受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申请执行(2016)渝0102民初469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因你目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02执42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02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0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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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2 |
8 |
(2017)渝0102民初35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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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2民初357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联系人 电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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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2民初3575号张小明(公民身份号码512301197008080495)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与你电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离家外出,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02民初35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人民币5512.43元及承担本院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联系人:杨怡02372812737、023728127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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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4 |
9 |
(2017)渝0102民初613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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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2民初613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张述明 电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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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渝0102民初6133号张述明:本院受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电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12月4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承办人:彭蜀联系电话:023-7281271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9月19日上传日期:2017年09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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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
10 |
(2017)渝0102民初587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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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2民初5871号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 被告- 徐绍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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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02民初5871号徐绍霞(公民身份号码:500102198708226906,住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新立村5组):本院已依法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诉你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在外,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话费(含违约金)2709.84元(从欠费之日起至缴清欠费时止按每日3‰计算;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6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8月21日上传日期:2017年08月2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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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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