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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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涛政通(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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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鲁0191民初11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涛政通(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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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4-27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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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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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破申516号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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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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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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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548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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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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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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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98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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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7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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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冬丽、王朝晖、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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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491执保451号 | 财产保全 |
当事人-王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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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12-26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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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06执26421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31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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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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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池嘉焱 被告- 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 王朝晖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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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王朝晖: 本院受理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池嘉焱支付股权回购款460万元及违约金(自2020年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对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池嘉焱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40024472021-07-2716:55:50:265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王朝晖: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电话:020-8300683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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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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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执26421号黄彩燕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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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执26421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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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执26421号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彩燕申请执行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鉴于你(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粤0106执26421号执行决定书、财产报告令及限制高消费令(上述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将你(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本院报告一年内财产状况以及限制高消费行为,该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决定书。 特此公告。539448732021-05-2818:16:54:543联系人:吴心如、陆广阳(2020)粤0106执26421号黄彩燕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吴心如、陆广阳电话:8300626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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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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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王朝晖、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3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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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执354号 | - |
当事人-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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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执354号王朝晖、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穗仲案字第7229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们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候东明的申请,本院已立案强制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3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向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支付10961944.41元(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及缴纳执行费78362元。报告财产令内容为:你们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对你们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二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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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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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受理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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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破70-1号 | - |
当事人-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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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破70-1号本院于2020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同时指定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2月20日前,向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3801室;联系人:谢远富;电话:1390229476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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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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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8413号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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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3841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王朝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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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38413号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本院受理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4月16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7321942020-12-2917:03:31:44联系人:唐秋茹、陈诗媛(2020)粤0106民初38413号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联系人:唐秋茹、陈诗媛电话:8300853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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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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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5485号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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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548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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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5485号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254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8640000元及利息(以8640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4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付清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59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6312元,被告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负担77280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536740672020-12-0115:57:29:640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2020)粤0106民初25485号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联系人:凤敏仪、田天宝电话:020-8300887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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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
7 |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与你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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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98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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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执3098号之一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与你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未发现你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8月28日,本院裁定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你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申请执行人请求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3条、第7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2020)粤01执3098号案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申请执行人或你司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本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本院一并处理。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一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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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
8 |
(2020)粤0106执保2653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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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执保2653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池嘉焱 被告-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 王朝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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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执保2653号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池嘉焱诉被告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方搬离原址,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王朝晖(身份证号码:440102197005171813)持有的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算。冻结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股份的抵押、买卖、变更、赠与等手续。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36022642020-10-1316:02:21:540联系人:甄佩容、杨军(2020)粤0106执保2653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联系人:甄佩容、杨军电话:8300684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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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
9 |
本院立案执行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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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98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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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执3098号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你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3098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本院已对被执行人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朝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020)粤01执309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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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
10 |
(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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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池嘉焱 被告- 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 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王朝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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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本院受理原告池嘉焱与被告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股权回购价款人民币4600000元及违约金347300元,两项暂共计4634700元;2.依法判令被告二、三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共同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1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535134322020-08-2616:11:43:705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2020)粤0106民初24191号池嘉焱与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股权转让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广东盛世影业有限公司、广州盛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朝晖: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联系人:官伶俐、廖敏敏电话:8300683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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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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